陈墨

人间烟火,星河晚灯。

【叶黄】捡到一只猫

*奇怪的设定

*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系列

 

叶修注意那个叫黄少天的人很久了。

一七五左右的个头,宽肩窄腰长腿,偏瘦。由于昼伏夜出的缘故肤色略显苍白,将墨黑的眉眼衬得越发分明。热情爱笑好相处,话多到可以称之为话痨的程度,拥有一大群或真心或假意的朋友。独处时沉默得近乎冷酷,侧脸有锋利的线条。

最大的弱点是怕黑。

黄少天大概是在某种夜间营业的场所工作,他总是晚上十点左右离开家,又在晨曦微露时携着满身疲惫和臭味归来。嗯,叶修把自己厌恶的气味统统划分为臭味。

另外据他推测,黄少天工作的地方应当在银杏路附近。从黄少天的公寓出发到银杏路,假使开车必须兜一个大圈子,考虑到红绿灯和堵车问题,大概得一两个小时车程;而如果选择穿过叶修居住的这个小公园,步行前往仅需十余分钟。也只有这样巨大的时间差,才有可能让严重夜盲的黄少天放弃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,选择寂静无人漆黑幽深的公园小径。

当然说漆黑幽深其实是不够客观的,毕竟公园的路灯一直都很尽忠职守。但是那点惨白浅薄的光不过是聊胜于无,对夜盲症患者来说,顶多保证不至于两眼一抹黑罢了。

读完以上,请务必不要擅自认为叶修是什么变态流氓偷窥狂。事实上,这些词跟他完全搭不上边儿。

因为他根本不是人。

 

叶修是只猫,或者说是猫妖更加准确。

他通体染墨,双目泛金,尾尖带白,特别符合话本传说里杜撰出来的异兽形象。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,没有谁能看见他。

猫不行,人不行,其他动物更不行。

他对这座城市了若指掌,却被困在这一亩三分地不得离开,百年为限,等一个命定之人。

所谓命定之人,命中注定。这个人必定得有些特殊之处——说白了就是能看到叶修;这个人也必须要与叶修有些特殊联系——简单地说就是结契。

百年里的前五十年,叶修总体上还是希望那人赶紧出现的。虽然少了点儿自由,但只要不傻到结血契,等那人阳寿耗尽,他就能安安心心继续做猫去了。笨蛋弟弟一个猫也不知道能不能打理好家里,百无聊赖地甩着尾巴晒太阳的叶修猫这么想着,没有了我联盟里那帮家伙除魔多半也不太行啊。

等到百年里的后五十年,叶修果断改变了立场,巴不得那人永远别出现才好。守着这一小块地方虽然无趣,时日一长凑凑合合也就习惯了,再有个五十年,自己就不必受人束缚,大可甩甩尾巴走猫了。

谁料好容易熬到了百年期将满,搬家搬来了个黄少天。

 

自从调任到分店当经理,黄少天的日子就过得不太顺心。

会所昼夜颠倒的工作安排不算什么,新店开业的一应事务他也能处理得游刃有余,唯有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实在让黄少天吃不消。但是老板特地给安排了银杏路附近的高级公寓是好意更是看重,即便有再多不满,他也不好过早搬离。

原本黄少天打算住个一年半载,分店业务上了正轨后再另寻住处,然而勉勉强强住了三个月,他就坚持不下去了。

“我跟你说你别不信,以我专业见鬼二十年的经验担保,那个公园绝对有问题!我天天晚上打那儿过,这么久了居然一个鬼影都没遇上,保不齐有点什么鬼东西住在公园里!这段时间我老有种被谁盯上的感觉,公园里空无一人,路灯昏暗阴风阵阵,而且你知道我夜盲又不敢走太快,每次出来我都后背发凉……”招待完今晚预约的最后几位贵宾客户,黄少天蹲在办公室里跟前同事打电话吐槽,即使说的是教人毛骨悚然的事,也依然不改话痨本色。

“黄少啊,这大半夜的咱就别说太细了。”电话另一头的郑轩表示压力山大,同事几年,他对黄少天的特殊体质还是有一定了解的,倒并不怀疑他的话,“要不我把电话给经理,让他帮你去跟老板说说?”

“哎呀这点小事就不用麻烦文州了,其实我已经想好了,这两天先找一下房子,然后……”话音被紧闭的门窗阻隔在亮如白昼的室内,偶尔有一两个灰影飘过窗外,也丝毫没有影响黄少天的谈兴。

 

而另一头,住在公园里的鬼东西叶修大大,这会儿正踱着步子沉思。

“命定之人是个很奇妙的存在。没遇见之前你对他一无所知,但是看到的第一眼,你就会知道,是了,就是他。”

凛冽的风里叶修抖了抖毛,突然想起当初妖怪联盟某长老不负责任的文艺向科普。如今他不得不承认,她是对的。

“若与命定之人相见,则必须结契。”

“啧,真是麻烦。”叶修习惯性地甩了甩尾巴,末梢一小截儿白色在夜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。

 

凌晨五六点钟,该来寻欢买醉的早就入场许久,会所生意最热闹的时段已然过去,黄经理也终于到了下班的点儿。

深冬时节,天亮得迟,正赶上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,极深极重的夜色沉沉地压下来,压得浮躁的城市都安静了。从温暖的会所里一步迈出,黄少天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围巾,顶着寒风匆匆走上回家的路。

刚踏上公园那条七拐八弯的石板道,熟悉的被窥伺感当即笼罩了他。各类幽灵鬼影黄少天原本是司空见惯的,这段时间却实在被弄得心里发起了毛。

“这位不知是人是鬼是妖是仙的大哥或者大姐,来来来咱们打个商量。你看你也偷看,啊不不,观察了我三个来月了,虽然我的确英俊潇洒相貌不凡吧,那也经不起你这么个看法啊。想来你独自住在公园里肯定孤单寂寞冷,要不出来见个面我陪你聊天呗。”黄少天的音量不算大,听着倒有几分像自言自语。

但是偌大一个公园,此时静得怕人,连鞋底在石板上的敲击声、风吹过枯枝残叶的簌簌声都清晰可闻,就更不必说这明亮得突兀的语声了。

“哎别不好意思啊,长得不好看不要紧,现在不都说吗,主要看气质……”话音才落地,整个公园瞬间陷入了彻底的黑暗。

路灯全部熄灭了。

 

站在一片黑暗里,黄少天摸索着掏出手机,一边点开手机屏幕一边还有兴致感叹:“这他妈比邓布利多的熄灯器还牛逼啊。”当然,对黄少天来说,路灯的光都只能勉强照亮前路,液晶屏那点光最多算是个心理安慰而已。

能见度几乎为零的情况下,黄少天拿着手机凭记忆走出去没多远,就被一块不太平整的石板绊了个趔趄。手机屏幕的微光在身体不稳的晃动中落在手上,还真是黑得只见五指了……诶等等?

一小团白色毫无预兆地出现在黄少天的视野里,在他眼前划出几道漂亮的弧线,像是有人拿着画笔在黑色背景板上随手涂抹一般。那团白色似乎知道黄少天注意到了自己,在半空中轻轻点了点后,悠悠地向前飘去。

没有半点犹豫迟疑,黄少天笃定地跟了上去。这莫名的信任来得虽毫无道理,却被事实证明了其正确性。

 

公园建起来的时日不短了,再加上平常人来人往且缺少维护,这条前门通往后门的主道上,从来就不缺少诸如凹坑、枯枝、果皮之类的“路障”。路灯在岗时黄少天尚且需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,这会儿路灯集体罢了工,茫茫黑暗中跟着个来路不明的非人存在,他却不但走得踏实稳当,还能分出余裕来生产文字泡。

“你就是每天观察我的那谁?不是我说啊,你眼光不错,但是暗恋这种事呢,不说出来是不会有结果的。”

叶修甩了甩尾巴,等了上百年,那必须观察仔细了啊。

“还非要把灯都熄了才肯出来,你……不会真的长得很丑吧?放心放心我不会嘲笑你的!”

叶修磨了磨爪子,见了面就得结契,我又不傻。

“咦,今天的路蛮平整啊,你这不仅能熄灯还带修路的?挺厉害的嘛。”

叶修抖了抖胡须,对哥来说这都小意思。

平日里短短十分钟的路程,在这样无光无声仿佛与世隔绝的环境下,显得格外漫长遥远。一路上黄少天什么都看不见,唯独那一点白在视网膜上固执地成了像。

不知过了多久,黄少天终于遥遥捕捉到了一星半点的微光,大约是快到公园出口了。引路的那团白在距离出口不远处停了下来,堪堪留在了黑暗边缘。黄少天试探性地靠近了两步,不出所料,距离被对方拉得更远了。他倒也不执着,干脆利落地挥挥手,大步走向出口。

即将走出公园时,黄少天若有所感,回头望去,恰逢破晓天光,一寸寸照亮了黑暗。

黑暗的边缘处,静静立着一只金瞳黑猫,尾尖的白正好印证了他的身份。

一人一猫,四目相对。

 

“若与命定之人相见,则必须结契。”一时间,唯有这句话在叶修脑海中回响。

好奇害死猫啊。

 

“哎说起来,黄少你之前不是要搬家吗,后来怎么就没信儿了?”

“不搬了不搬了,我那会儿是一时鬼迷心窍。搬什么家啊,现在这公寓条件好,环境佳,上班近,最重要的是还不用自己出钱,傻了才搬出去好吗。”

……黄少不会真的被鬼迷了心窍吧?郑轩被黄少天这种自打自脸毫不手软的精神震惊了。

后来喻文州又有意无意地跟黄少天提了一次这事儿,黄少天遂认真表示——捡到一只猫,猫不愿意走他也没办法。

……少天不是比较喜欢狗吗?喻文州也有点儿被黄少天搞糊涂了。

 

很久很久以后,久到小公园改成了商场又拆做了医院、盖过住宅楼也建过教学楼的以后,联盟里有即将历劫的小妖好奇地问叶长老,为什么长老要结血契呢?那不是得被约束一辈子啦?

叶长老摸了摸生出一点儿胡茬来的下巴,淡淡一笑。

这事儿啊,得看人的。


Fin.


谢谢弟弟 @进击的巨猹 帮我开脑洞,虽然最终离题千里了【跪地

一个段子竟然写了五天,文力耗尽_(:зゝ∠)_不妥之处欢迎指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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